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贵州省2023年动物卫生监督法律典型事例通报

来源:kaiyun    发布时间:2025-06-23 11:39:46

  为深化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力,保证畜产品质量安全和畜牧业健康开展,助力村庄复兴,各地农业乡村部分加大动物卫生监督法律办案力度,依法查办了一批震撼效果好、演示效应强的案子。为进一步发挥典型事例引导效果,我厅选取6起典型事例通报如下。

  2023年6月18日,毕节市农业乡村局在监督查看中发现,杨某某在百里杜鹃管理区的承租房内屠宰加工死牛,经市农业乡村局法律人员查询,杨某某不合法购进死牛并屠宰加工出售的行为事实。毕节市农业乡村局根据《最高人民法院  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处理损害食品安全刑事案子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说》的规则,以为当事人的行为涉嫌构成犯罪,应予追查刑事责任。该案已于2023年6月26日移交毕节市公安局处理。

  二、开阳县农业乡村局查办某饲养公司开办动物饲养场未获得动物防疫条件合格证案

  2023年5月11日,开阳县农业乡村局在监督查看中发现,开阳县宅吉乡某饲养公司存栏商品猪约3200头,有营业执照、饲养档案,但无对应饲养场的动物防疫条件合格证。该公司开办动物饲养场未获得动物防疫条件合格证,其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动物防疫法》第二十五条第二款之规则。开阳县农业乡村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动物防疫法》第九十八条,责令该公司改正违反法律规则的行为,并作出罚款3000元的处分决议。

  2023年4月10日,紫云县农业乡村局在监督查看中发现,紫云南收费站查看卡点处有1辆运载80头生猪的车,货主阮某某未能供给该批生猪的《动物检疫合格证明》。阮某某运营依法应当检疫而未经检疫生猪,其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动物防疫法》第二十九条第一款第三项之规则。紫云县农业乡村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动物防疫法》第七十六条第一款第三项,《动物检疫管理办法》第四十三条第一款,对该批生猪进行了补检,经补检合格出具《动物检疫合格证明》,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动物防疫法》第九十七条第一款、第一百条,结合《紫云自治县开展和变革局关于对咨询我县生猪近期价格的回复》,对其作出罚款12800元的处分决议。

  2023年4月30日,金沙县农业乡村局在监督查看中发现,金沙县桂花乡有一车辆运载牛20头。经查,该批牛是从陕西省渭南市大荔县运至毕节市金沙县桂花乡的,所供给的动物检疫合格证明载明的目的地为贵州省贵阳市花溪区某商场。石某某未按动物检疫合格证明载明目的地运送,其行为违反了《动物检疫管理办法》第四十六条第一款之规则。金沙县农业乡村局根据《动物检疫管理办法》第四十九条第二项,对石某某作出罚款3000元的处分决议。

  2023年8月25日,凯里市农业乡村局在监督查看中发现,凯里西高速收费站出站口有一辆车运载生猪64头,货主胡某某供给的动物检疫合格证明(B证)载明的目的地为云南省昆明市某公司。经查,胡某某称该批生猪预备运送到凯里市开发区屠宰场进行屠宰,该批生猪佩带有耳标。胡某某未按动物检疫合格证明载明目的地运送生猪,其行为违反了《动物检疫管理办法》第四十六条第一款之规则。凯里市农业乡村局根据《动物检疫管理办法》第四十九条第二项,对胡某某作出罚款2000元的处分决议。

  2023年7月19日,黔东南州农业乡村局与黎平县农业乡村局在联合工作中发现,黎平县肇兴镇陆某某不合法运营的生猪中转场内有47头生猪,陆某某供给的《动物检疫合格证明》载明目的地为当地某屠宰加工公司。经进一步核对,陆某某在2023年6月1日至7月17日期间,共有30车次1058头生猪未依照《动物检疫合格证明》载明的目的地运送,其行为违反了《动物检疫管理办法》第四十六条第一款之规则。陆某某的违法归于继续状况,涉案数量大,违法情节严重。黎平县农业乡村局根据《动物检疫管理办法》第四十九条第二项,对陆某某作出罚款29600元的处分决议。